一、詐騙是否能主張賠償損失
詐騙能主張賠償損失。被詐騙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的實際數額。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爲而遭受物質損失的;
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也可以選擇在刑事訴訟結束之後,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被告人賠償。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爲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爲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二、詐騙贓物是否構成詐騙罪
詐騙贓物構成詐騙罪。
滿足下列條件構成詐騙罪:
1、客體詐騙罪侵犯的客體爲公私財物所有權。
2、主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3、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即是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如丁某沒有以佔有財物爲目的,即使之後花掉,也只是間接故意,不構成本罪。
4、客觀方面表現爲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即通過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手段使得對方當事人陷入認識錯誤,而做出處分財產的決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
詐騙犯如果有能力而不執行法院賠償判決書的,就可以被法院列入老賴名單。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僞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僞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日常生活中我們會面臨很多法律問題,所以應該瞭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以免在遇到法律問題時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內容已經對詐騙是否能主張賠償損失的問題作出瞭解答,如果您還需要諮詢相關的其他問題,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爲您解答問題。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