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訴訟罪的想象競合犯有哪些情況

虛假訴訟罪的想象競合犯有哪些情況

刑法修正案(九)在妨礙司法罪中新增了虛假訴訟罪,但行爲人觸犯虛假訴訟罪的同時,同一行爲可能觸犯其他罪名,這也就是想象競合的情況那麼虛假訴訟罪的想象競合犯有哪些呢?本站小編爲您詳細解答。

一、什麼是想象競合犯

所謂想象競合犯,就是實施一個犯罪行爲,但侵犯數個犯罪客體,觸犯數個罪名的情形。行爲人並非真正的數罪,由於只實施了一個行爲,只是想象的數罪,實則爲一罪。其構成要件有一下三點:

1、行爲人實施了一個危害行爲。

這是想象競合犯區別於實質數罪及牽連犯等犯罪形態的根本點,想象競合犯中,只要行爲人實施了一個危害行爲,無論其行爲是作爲還是不作爲;其犯罪心理是故意還是過失,亦或故意與過失混合,均不影響想象競合犯的成立。

2、行爲人的行爲同時觸犯數個罪名所代表的數個性質不同的犯罪構成。

這是想象競合犯區別於實質一罪的根本特徵。罪名是犯罪的名稱,是對犯罪構成的高度概括。想象競合犯不是實質數罪,原因在於行爲人只實施了一個危害社會的行爲。且同種罪名仍爲一罪,想象競合犯不應包括同種罪名的情況,只有當罪名相異,犯罪構成性質不同時,才存在着競合的可能性與必要性。

3、行爲所觸犯的數個罪名均無法全面評價該行爲,即行爲所觸犯的各犯罪構成之間應無重合之關係。

這是想象競合犯區別於法條競合犯的根本特徵。犯罪行爲所符合的數個犯罪構成之間具有重合關係這是法條競合犯的法律形式。重合關係包括包容關係和交叉關係。

在犯罪客體上表現爲既適用於範圍較廣的社會關係也適用於範圍較小的社會關係;在犯罪主體上表現爲既適用於範圍較廣的主體也適用範圍較小的主體;主觀方面的重合主要是罪過形式的重合:主要是故意的重合,既指內容較廣的故意包括內容較單一的故意,也指一般故意包括特定故意;犯罪過失的重合則主要是行爲人應當預見的結果範圍之間的包容關係;客觀方面的重合表現在行爲方式的完全相同,行爲的複合性包括行爲的單一性,或行爲的多樣性包括了行爲的單純性。

想象競合犯的構成需要三個要件即行爲人實施了一個危害行爲,該行爲觸犯了數個罪名,且數個罪名中的任意一個都無法全面評價該行爲。這也是想象競合犯區別於實質一罪、實質數罪及法條競合犯,作爲獨立的犯罪形態所具有的根本特徵。

二、虛假訴訟罪的想象競合犯有哪些情況

1、與幫助僞造證據罪想象競合

行爲人幫助民事訴訟當事人僞造證據,捏造事實進行民事訴訟,嚴重妨害司法秩序的,既構成幫助僞造證據罪,又構成虛假民事訴訟罪的幫助犯,構成想象競合犯,應擇一重處斷,也即應以幫助僞造證據罪定罪處罰。

2、與職務侵佔罪想象競合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進行虛假訴訟,侵吞本單位財產。這類案件多發生在企業改制和經營過程中,目前查處的主要有公司、企業負責人合謀虛構工資或者虛構債務,以及建築公司分公司經理與材料供應商合謀虛構材料款等案件。這些案件完全符合虛假訴訟罪的構成特徵,但由於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人員的身份,同時構成職務侵佔罪,應當從一重罪處斷。

3、與貪污罪想象競合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進行虛假訴訟,侵吞公款的,或者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進行虛假訴訟,侵吞本單位財產。這些案件完全符合虛假訴訟罪的構成特徵,但由於相關人員的特殊主體身份,同時構成貪污罪,應當從一重罪處斷。

幫助僞造證據進行虛假訴訟,或爲了職務侵佔、貪污等而進行虛假訴訟,既觸犯相應罪名,也觸犯虛假訴訟罪,想象競合從一重處斷。以上就是小編對虛假訴訟想象競合的總結,希望能夠幫助大家進一步瞭解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