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拐賣兒童罪會被判處死刑嗎?
拐賣兒童罪是有可能會被判處死刑的,拐賣兒童罪可能會被判處死刑的情形是: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爲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爲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二、死刑立即執行流程是什麼?
①原審人民法院接到執行死刑的命令後,應當在7日內交付執行。超過7日沒有執行死刑的,必須報請覈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的院長重新簽發執行死刑命令才能執行死刑。執行死刑前,罪犯提出會見其近親屬或近親屬提出會見被告人申請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許。
②人民法院將罪犯交付執行的,應當在3日以前通知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
③死刑可以在刑場或指定的羈押場所內執行。刑場不得設在和繁華地區、交通要道和旅遊景點附近。死刑採用槍決或注射等方法執行。
④執行死刑前,指揮執行的審判人員應當驗明正身,還要訊問罪犯有無遺言、信札,並製作筆錄,然後交付執行人員執行死刑。在執行前,如果發現可能有錯誤,應當暫停執行,報請覈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我國的法律制度再一次提高了對拐賣兒童的處罰力度,其目的就是要堅決打擊當下這種拐賣兒童的違法犯罪活動,這樣的規定實際上也給人販子起到一種震懾性的作用。另外,無法生育的夫妻單純的買孩子的這種目的也要被追究法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