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可以。法院實行公開審判爲原則,不公開審判爲例外。一般允許羣衆進入法庭旁聽。除了以下要求的人員不可以旁聽:1、證人、鑑定人以及準備出庭提出意見的有專門知識的人;2、未獲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3、拒絕接受安全檢查的人;4、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狀態異常的人;5、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人民法院審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一律公開進行。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人民法院有義務保證被告人獲得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