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是指非法同居。1、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而公開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會關係。2、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3、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4、公開的同居關係之外又與他人公開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一般非法同居不會被判刑,但如果結婚後,與他人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則可能判定爲重婚罪。根據刑法,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