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能轉到外地接着學嗎

可以。
2019年6月1日起,小型汽車駕駛證可以異地分科目考試。公安部在推進考試成績全國聯網基礎上,推行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分科目考試。申請人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C類)期間,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後,到外地工作、學習、生活的,可以申請變更考試地。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實施
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監督。直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管理所、設區的市或者相當於同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管理所負責辦理本行政轄區內機動車駕駛證業務。
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管理所可以辦理本行政轄區內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摩托車駕駛證業務,以及其他機動車駕駛證換髮、補發、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等業務。條件具備的,可以辦理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業務,以及其他機動車駕駛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業務。具體業務範圍和辦理條件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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