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醫療事故包括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三級醫療事故的賠償標準是因人而異的,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條《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