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二審判決書會多久下來以及如何賠償的?

醫療糾紛二審判決書多久下來

醫療糾紛二審判決書會多久下來以及如何賠償的?

民事訴訟中,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是六個月審結,簡易程序的是三個月審結。

判決書一般多久才能下來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醫療糾紛賠償

1.醫療費賠償金額=已發生醫療費用(不含原發病醫療費用)+預期醫療費用

2.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收入標準(患者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時間×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4.陪護費賠償金額=陪護天數×陪護人數×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5.傷殘生活補助費賠償=傷殘等級×醫療事故發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賠償期限

6.殘疾用具費賠償金額=普及型器具的費用

7.喪葬費賠償金額=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8.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被撫養人的人數×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撫養年限

9.交通費賠償金額=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單據數額之和

10.住宿費賠償金額=住宿天數×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

11.精神損害撫卹金賠償金額=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年限(死亡最長不超過6年,殘疾最長不超過3年)

因爲在我們遇到了醫療糾紛之後學會了用法律武器去判定和賠償,因此醫療糾紛二審判決書下來了我們就能得到我們應有的賠償了,關於醫療糾紛賠償是醫療機構和他們的醫務人員在醫療中違反了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後經過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構成醫療事故由醫療機構對患者進行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