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在售經濟適用房需滿足什麼條件?
1、經濟適用房規定未滿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經適房政策;
2、政策規定滿5年後,補交土地出讓金把經適房轉爲商品房後就可以合法銷售;
3、目前還未滿5年情況下,簽署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
二、不同年限經濟適用房的交易注意事項
(一)、買賣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1、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2、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
3、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二)、買賣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1、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未滿五年的,不得按市場價格上市出售。
2、確需出售的,產權人應當向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通過搖號等方式確定符合條件的購房人(購房人須按照有關規定,已辦理經濟適用住房的購買資格審覈手續),由購房人按原價購買或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原價回購。
三、買賣原價經濟適用房的程序
1、產權人向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交書面申請,並提供原購房合同、房屋所有權證、身份證、戶口本等材料。
2、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通過搖號等方式確定購房人。購房人放棄購買的,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確定後續的購房人。
3、購房人查驗房屋和相關資料後,與產權人簽訂購房合同,支付購房款。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登記買賣雙方信息,出具相關證明。
4、買賣雙方持購房合同、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以及其他相關材料,向區縣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轉移登記手續。房屋權屬登記部門將房屋產權登記在購房人名下,並在房屋權屬證書上註記“經濟適用住房”字樣。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房屋交易比較常見,但基於房屋權屬性質的不同使得房屋交易過程中存在許多麻煩。經濟適用房受政策限制較多,因此其買賣不同於商品房買賣那般簡單,買賣經濟適用房的區別主要是要看經濟適用房的時間,五年內和五年外的買賣政策不同,因爲一般規定五年內的經濟適用房是不能買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