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到期債務離婚怎麼還

一、尚未到期的債務離婚怎麼還

尚未到期債務離婚怎麼還

(一)屬於夫妻一方個人債務的,按照下列方法處理:如果尚未到期的債務根據夫妻的約定由一方負擔的,則爲該方個人債務。但是如果以此約定逃避債務的,約定無效,該債務仍爲夫妻共同債務。如果未到期的債務是一方爲個人目的揮霍產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資助與起沒有的親朋所產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而且其收入卻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那麼,上述債務屬於夫妻一方個人債務,應由其按照約定的時間予以償還。

(二)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按照下列方法處理:如果未到期的債務是爲了夫妻共同生活、撫養子女、贍養老人或者爲家庭成員治病所產生的債務,則爲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償還。如果夫妻均同意放棄期限利益而提前償還的,可以提前償還。如果夫妻一方或者雙方不同意提前償還的,則雙方可以協商同意,將這部分財產由人民法院保留,到期後清償,或者由夫妻雙方平等分割債務,在債務到期後由雙方各自清償其份額。如果夫妻共同財產不夠清償債務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考慮雙方的經濟情況,判決由一方負擔或者雙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負擔。

二、夫妻個人債務劃分的標準範圍

夫妻個人債務劃分的標準範圍大致分爲以下幾類: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債務。如夫妻一方爲購置房屋等財產負擔的債務,該房屋沒有用於婚後共同生活的,應當認定爲個人債務。

(二)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沒有扶養義務人所負擔的債務。

(三)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生產或者經營活動所負債務,且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的。

(四)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爲一方個人財產,附隨這份遺囑或贈與合同而來的債務也應由接受遺囑或贈與的一方單獨承擔,他方無清償責任。

(五)夫妻雙方依法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夫妻雙方將本屬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約定由一方負擔的,可以視爲夫妻個人債務。這種約定原則上不對債權人產生對抗效力,除非債權人事先知道該約定或者事後追認該約定。

(六)夫妻一方因個人不合理的開支,如賭博、吸毒、酗酒所負債務。

(七)其他依法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包括夫妻一方實施違法犯罪行爲、侵權行爲所負的債務。

首先還是要確定這筆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夫妻個人債務,若是共同債務的話,那麼在離婚的時候才需要對債務作出處理。此時由於債務尚未到期,因此離婚夫妻可以協商就債務進行處理,但法律中明確規定了離婚夫妻之間的協商約定是不能對抗債權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