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的履行原則是什麼

債的履行原則是什麼
1、適當履行原則,又稱正確履行原則或者全面履行原則,是指當事人按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的標的以及其質量、數量,由適當的主體在適當的履行期限、履行地點,以適當方式,全面完成債務的履行原則。
2、協作履行原則。指當事人不僅應當適當履行自己的債務,而且應基於城市信用原則的要求,在必要的限度內,協助對方當事人履行債務的履行原則。
3、經濟合理原則。要就債務履行時講求經濟效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利益。
4、事情變更原則。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後,因不可歸責雙方當事人的原因發生了不可預見的事情變更,致使合同的基礎喪失或者動搖,若繼續維持合同原有效力則顯失公平,而允許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原則。
履行原則,又稱正確履行原則或者全面履行原則,是指當事人按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的標的及其質量、數量,由適當的主體在適當的履行期限、履行地點,以適當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債務的旅行原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六十條第一款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六十一條
雙方當事人可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