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東被羈押如何承擔公司債務
股東以其出資對公司承擔責任,如果股東如實履行出資責任的,對公司債務不承擔責任。如果沒有履行出資責任的,股東被公安機關羈押後,以其個人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第二十八條【出資義務】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
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二、出資違約責任
1、追繳出資。
即公司對違反出資義務但仍有履行可能的股東要求其繼續履行出資義務。
經公司追繳,股東如仍不履行出資義務的,公司有權請求強制履行。
追繳出資作爲一種救濟手段,它常用於非貨幣出資的情形。
2、催告失權。
又稱失權程序,是指公司對於不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可以催告其於一定期限內履行,逾期仍不履行的,即喪失其股東權利,其所認購的股份可另行募集。
此種失權是當然失權,已失權之認股人即使其後交納了股款,也不能恢復其地位,因而有督促認股人及時履行出資義務的作用。
3、損害賠償。
股東的出資義務是一種債的義務,股東違反出資義務給公司和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在公司成立的情況下,違反出資義務的股東應向公司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如果由於股東違反出資義務而導致公司不能成立或被撤消、解散的情況下,違約的股東應向其他守約的股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股東以其出資對公司承擔責任,如果股東如實履行出資責任的,對公司債務不承擔責任。
如果沒有履行出資責任的,股東被公安機關羈押後,以其個人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到本站網進行諮詢,本站網有最專業的律師爲你解答。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