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權轉讓的訴訟期限從債權轉讓
債權轉讓後的訴訟期限是3年。訴訟期限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期限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期限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有關公司轉讓債權的規定是怎樣的
債權轉讓的規定不分主體身份,一律按照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首先:債權轉讓不需要經過債務人的同意,但是需要對債務人履行通知義務,不通知債務人的,債務人向原債權人清償借款的,視爲債權債務的有效清償。根據規定: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其次,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即使從權利需要登記等手續而未辦理的,也一併屬於有效的受讓。根據規定: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自身的除外。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或者未轉移佔有而受到影響。
再次,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一)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且債務人的債權先於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
(二)債務人的債權與轉讓的債權是基於同一合同產生。
最後,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三、債權轉讓是否需經過債務人的同意
債權轉讓是不需要經過債務人的同意的,只需要通知債務人。法律規定債權轉讓需要滿足的條件分別有:債權屬於法定可以轉讓的範圍;債權轉讓需要通知債務人;債權轉讓符合當事人約定的條件;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等。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日常生活中我們會面臨很多法律問題,所以應該瞭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以免在遇到法律問題時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內容已經對債權轉讓的訴訟期限從債權轉讓的問題作出瞭解答,如果您還需要諮詢相關的其他問題,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爲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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