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持卡人去世後還不上信用卡的話應該先用持卡人生前的財產償還信用卡,假如信用卡消費是用於家庭生活的,那配偶也有償還的義務,繼承人在繼承持卡人個人遺產的時候,也應該先用遺產償還拖欠的信用卡和其他的稅費,除非繼承人放棄了繼承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爲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