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承擔與連帶承擔債務的區別

共同承擔與連帶承擔債務的區別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爲債務,即必須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爲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爲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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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債務夫妻要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共同債務。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的償還。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爲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夫妻之間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歸屬有特殊約定且該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