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合同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民間借款糾紛本身所具有的特點,導致許多民間借貸案件因時效問題發生爭議。民間借貸合同的訴訟時效是多久,對於出借人來說很重要。出借人一定要在訴訟時效內及時解決糾紛,但是訴訟時效的計算也有例外,出借人應當知道哪些情形沒過訴訟時效,這樣才能做到心中有底。

民間借貸合同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民間借貸合同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依照我國《民法通則》規定,一般訴訟時效制度爲2年。特殊的短期訴訟時效爲1年,長期訴訟時效爲20年。民間借款糾紛的訴訟時效制度一般適用2年的一般時效制度,當借款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爲有效的訴訟時效期間。但是,並非民間借款案件就不適用特殊的訴訟時效期間。

實踐中,無還款期限的民間借款合同大量存在,這些糾紛的訴訟時效如果符合《民法通則》第137條規定的要求的,可適用20年的特殊長期訴訟時效,而非2年的時效,否則將對保護債權人的利益造成損害,有違公平原則。如果無期限借款合同超過了20年的訴訟時效提起訴訟的,則喪失勝訴權。

二、哪些情形沒過訴訟時效

對民間借款糾紛訴訟時效的適用原則,應當堅持作有利於債權人利益解釋的原則。在下列情況下應當認定訴訟時效未超過:

1、放棄訴訟時效利益行爲的認定。

在民間借款糾紛中,常常存在債務人在借款已過時效後,經過債權人追索並經債務人通過書面等形式重新認可的情況,對此,也應當認定爲債務人對訴訟時效利益的自願放棄,此時債權人起訴債務人,就具備勝訴權。

2、分期履行借款合同的時效認定。

分期償還債務是借款合同履行的一種重要方式,在當事人約定分期履行合同債務的情況下,訴訟時效應當從最後一筆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次日開始計算。

三、民間借貸合同無效如何處理?

無效借貸合同如系由借出人引起的,借入者只須返還本金;由借入人引起的,借入人除了返還本金外,還應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給付利息。如果是非法所得,還將被收繳。

發生民間借貸糾紛時,出借人要正確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向法院起訴就要在訴訟時效內提前訴訟。對此,就需要了解清楚,法律中規定的民間借貸合同的訴訟時效是多久。而在訴訟過程中,也可以委託專業的律師來提供法律幫助的,這樣獲得有利判決的可能性纔會更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