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欠錢兩年不還怎麼辦

一、別人欠錢兩年不還怎麼辦

別人欠錢兩年不還怎麼辦

雙方關於糾紛問題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到法院起訴。需要準備好原告的身份證複印件、訴狀、有關證據等材料。訴訟費由原告先墊付,最終由敗訴方承擔。

二、欠債不還法律後果是什麼?

欠款不還,這是借款合同關係,屬於民事行爲。對方如果逾期不還錢,債權人可以攜帶相關的借貸證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的民事審判庭作出裁判。

法院作出判決後,對方是有財產而拒不還錢的話,那麼法院對通過強制執行的手段將對方進行拘留讓對方執行判決書。但是如果對方是沒有財產而無法執行的話,那麼此時就只能中止執行,待有償還能力時,可以申請繼續執行。

三、相關法律規定

(一)《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僞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僞證的;

3、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4、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報復的;

5、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爲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如果被執行人確實無能力賠償的,可以由法院暫時中止執行,等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後,可隨時恢復執行。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1、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2、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3、作爲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4、作爲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認爲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不同種類的案件,訴訟時效也是不一樣的。所以大家在知道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情況下,一定要在第一時間進行起訴維權,雖然說有些案件的訴訟時效最長會是二十年,但是隨着時間的流失,很多證人或者是證件取證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