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債權人能要求提前還款嗎

民間借貸中當事人一般會就還款的期限作出約定,而現實中不管是提前還款還是逾期還款都是屬於沒有準時還款的情況。雖然常見的是債務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情況,但作爲民間借貸債權人是否可以要求債務人提前還款呢?下面本站小編就爲您詳細介紹。

民間借貸債權人能要求提前還款嗎

一、民間借貸債權人能要求提前還款嗎

實踐中,如果民間借貸沒有約定借款期限,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還款,但應當給借款人必要的準備時間;借款人可隨時向出借人要求歸還借款。

如果民間借貸約定了借款期限,那麼在該期限到來之前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款或者借款人向出借人提出要求提前還款,均屬於違約行爲,對方可以拒絕。

二、還款順序有何規定?

在民間借貸法律實務中我們可以看到,幾乎所有的借條都沒有對還款是對先還本金還是利息進行約定。對還款方而言,會主張自己還的是本金;而對出借方而言,會主張還的是利息;當然這是針對沒有全額清償本息的情況下而言的。遇到這類糾紛應該如何處理呢?

法律對還款順序並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我們可以參照其他的法律條文規定,得出先還利息再還本金的結論。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六十四五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對於本金的清償沒有任何爭議,本條款從立法上明確了對利息的保護,從這個角度來講應當先還利息再抵充本金,這也符合法律對合法民間借貸保護的精神。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債務人除主債務之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費用,當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並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抵充:(一)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二)利息;(三)主債務。

因此,民間借貸中未約定先還本金還是利息如何確定還款順序的,應當先還利息,再抵充本金。

根據上文的講解,我們瞭解到要是民間借貸沒有約定具體的還款期限,那麼民間借貸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但需要給予一定的準備時間。而要是約定了還款日期的話,則任何一方要求提前還款的行爲都是屬於違約行爲,此時另一方可以拒絕。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