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協商爲主,經過向對方催收後依舊不還錢的,要寫好起訴狀,準備好證據材料,到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對方還錢。《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