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因管理是構成要件是什麼

爲他人管理事務,即爲他人事務進行管理或者服務。這是成立無因管理的首要條件。但下列事項不能成爲無因管理的對象:

無因管理是構成要件是什麼

1.違法事項;

2.不能發生債的關係的事項,如純粹宗教的、道德的和屬公益性質的事項;

3.依照法律規定必須經本人授權才能辦理的事項;

4.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的事項,如結婚登記;

5.不作爲事項等。

6、有爲他人謀利益的意思。

7、沒有法定或約定義務。無因管理中所謂“無因”,就是指“沒有法定或約定義務”,這是無因管理成立的重要條件。因此在下列情況下就不能發生無因管理:(1)管理人負有法定義務;(2)管理人負有約定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