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債務承擔

一、什麼是債務承擔

什麼是債務承擔

(一)債務承擔,是指在不改變合同的前提下,債權人、債務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轉讓債務的協議,將債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承擔的法律現象。債務承擔,按照承擔後債務人是否免責爲標準,可分爲免責的債務承擔和並存的債務承擔。其中免責的債務承擔是指第三人代原債務人的地位而承擔全部合同債務,使債務人脫離合同關係的債務承擔方式。並存的債務承擔是指債務人並不脫離合同關係,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關係當中,與債務人共同承擔合同義務的債務承擔方式。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八十四條規定:“ 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 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這是目前我國法律關於債務承擔的最明確之規定。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條 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爲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