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續展證書補辦如何進行?

一、商標續展證書補辦如何進行?

商標續展證書補辦如何進行?

商標續展證書補辦要進行可以委託商標備案的代理機構來進行專業的辦理,還有就是自己到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商標註冊人遺失變更/轉讓/續展證明的,應向商標局及時提出補發變更/轉讓/續展證明申請,由商標局及時予以補發。

申請補發變更/轉讓/續展證明有兩條途徑:

(一)委託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辦理。

二、申請材料

(一)應提交的書件

每申請補發一件商標的變更/轉讓/續展證明,須提交補發變更/轉讓/續展證明申請一份;

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身份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複印件;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二)具體要求

申請人應當按照要求如實填寫申請書件,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請書應當打字或印刷。

申請人名稱、申請人章戳(簽字)處加蓋的章戳(簽字)應當與其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名稱一致。申請人爲自然人的,應當在姓名後面填寫證明文件號碼。

申請人地址應冠以省、市、縣等行政區劃名稱。申請人應當按照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寫,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縣等行政區劃的,申請人應當增加相應行政區劃名稱。申請人爲自然人的,可以填寫通訊地址。

委託商標代理機構申報的,應當填寫代理機構名稱並在“代理機構章戳/代理人簽字”處由代理人簽字並加蓋代理機構章戳。

補發證明事項應當選擇需要補發證明的類型。補發變更證明的,應具體註明補發證明變更前後註冊人的名義或地址,註冊人名義與地址同時變更的,均需註明;補發轉讓證明的,應具體註明補發證明轉讓人與受讓人名稱;補發續展證明的,應具體註明申請補發的商標續展註冊有效期。如申請人未具體註明,商標局將補發最後一次變更、轉讓、續展證明。

在日常生活當中,商標這方面的一個專有的權利是由雙方當事人自己來提出一定的申請,然後商標委員會在認定相關的流程和條件都符合的情況之下的話,再次的來進行一定的頒發。當然如果說時間到期的話,那麼還可以進行續展,如果相關證明丟失還可以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