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侵權結果發生地的認定是什麼

一、著作權侵權結果發生地的認定是什麼

著作權侵權結果發生地的認定是什麼

侵權行爲地,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法律事實所在地,包括侵權行爲實施地和侵權結果發生所在地。

一般情況下,侵權行爲實施地和侵權行爲發生地兩者相一致,均在同一地點,但也存在兩地不一致的。

著作權侵權責任的認定

1、行爲具有違法性。著作權是一種絕對權,任何人都負責有不能侵犯該項權利的不作爲義務。他人在使用著作權作品時必須遵守著作權法及其他法律有關規定,如果行爲人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其行爲即具有違法性。至於不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未能取得著作權的作品,或者是已進入公有領域的“作品”,其他人在使用時不存在侵權問題。

2、行爲人主觀有過錯。所謂過錯,是指侵權人對其侵權行爲及其後果所抱的心理狀態,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形式。侵犯著作權的行爲,絕大多數是故意的;也有少數既可以由故意構成,也可以由過失構成。

區分過錯的形式,在確定侵權人的法律責任時有一定的意義。一般說來,故意侵權行爲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重於過失侵權行爲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二、提起著作權侵權訴訟的步驟

1、蒐集和整理相關證據材料

包括證明爭議的著作權存在並能受到我國法律保護的證據、原告與爭議著作權相互關係的證據、侵權行爲存在和實施侵權行爲的具體方式的證據、被告與侵權行爲關係的證據、侵權獲利與侵權程度的證據等。

2、證明涉嫌被侵犯的著作權本身成立

第一,證明原告有訴訟主體資格,著作權歸屬於原告。即原告作爲自然人或法人或外國人,都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享有著作權的資格。並且原告與著作權直接存在法定的關係,著作權歸於原告和被許可使用。

第二,證明爭議作品的存在。即原告應提供具體的作品,如書籍、錄音等。

第三,證明作品在我國享有著作權。即證明作品是原告創作的作品,並提交作品底稿,說明創作的完成時間,以排除他人抄襲的可能性。並且原告作品內容合法,屬於著作權的保護對象。且作品仍在著作權法的保護期限內。

3、證明侵權行爲存在以及具體的侵權方式

對被告擅自使用原告作品或鄰接權客體的情況,原告要證明侵權行爲是由被告實施並且在被告使用後的相關證據。例如擅自複製和出版發行原告作品的侵權行爲,原告需要到市場上購買侵權物品。爲了讓證據更加準確並且更具有說服力,原告可以聘請公證處的公正人員一起去購買侵權物品,請公正員對整個購買過程進行公正,製作公證書。

一般情況下,只要原告證明了具體侵權行爲方式的存在,也就同時證明了侵權行爲的存在。

4、選擇管轄法院

作爲原告,選擇法院的基本原則是:方便原告原則、原理被告原則、選擇較大城市的原則。這樣做主要是因爲不同的法院對同一案件的審判結果可能會存在差異,甚至是比較大的差異,而侵權訴訟案件一般都有幾個法院可供選擇,因此採用上述三個原則有利於原告。

5、起訴前的措施

作爲原告應考慮申請訴前禁令、證據保全、財產保全等。這樣做主要是爲了防止被告繼續實施侵權行爲,將一些重要的證據固定下來,爲勝訴後能夠獲得實際的經濟賠償做保障等。這些做法都是爲了訴訟中對原告主張的支持以及勝訴後對原告財產的保護。

6、立案、準備開庭

7、要求被告承擔法律責任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著作權受到侵權的話,一般可以選擇進行起訴的方式來處理,如果起訴的話,那麼要選擇有管轄權的法院,一般管轄權的法院指的是案件發生的實施地方,也就是侵權行爲的結果,或者是實施發生的地方,到法院可以受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