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身份證異地可以辦理嗎?

一、臨時身份證異地可以辦理嗎?

臨時身份證異地可以辦理嗎?

臨時身份證異地可以辦理,異地身份證補辦具體手續:

1)代辦人需持申領人書面委託書(委託書內容應涵蓋辦證原因,申辦證件種類,與代辦人的關係,代辦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申領人的親筆簽名,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2)申領人《居民戶口簿》;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二代證標準彩色照片二張;

4)申領人丟失補領《居民身份證》書面申請;

5)代辦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二、身份證辦理要多久可以拿到?

1、制發流程

證件申領和制發的基本程序是:公民應當自年滿16週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申領手續,要交驗居民戶口薄、本人照片,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納證件工本費。未滿十六週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由監護人代爲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公安機關在對公民申報材料與本人戶口登記項目內容覈對無誤後,將辦證資訊傳輸報送上一級公安機關制證。

2、申領證件

在前往辦證時,應攜帶居民戶口薄、兩張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現場採集相片)和原申領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證。

在辦理手續時,要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和進行身份證指紋收集,協助工作人員準確核身份證登記項目,並交納證件工本費。

注意的是流動人口錄指紋要回戶口所在地辦理。

自助服務終端開通,目前實現的功能有戶籍政策查詢、辦理進度查詢、戶籍證明打印和身份證的補辦、丟失註銷。還可以辦理註銷證明和關係證明。

3、發放範圍

居民身份證由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未滿16週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爲申領居民身份證[7] 。

4、有效期限

分爲5年、10年、20年、長期4種。未滿16週歲、自願申領身份證的公民,身份證有效期5年;16週歲至25週歲的公民,身份證有效期10年;26週歲至45週歲的公民,身份證有效期20年;46週歲以上的公民,身份證長期有效。

5、免費情況

農村五保戶,包括農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當年國家確定的絕對貧困線以下的貧困戶;領取政府定期救濟補助的特困戶;城市中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領取國家定期撫卹補助金的優撫對象。以上人羣在初次申請領取和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時,憑有效證明免收工本費。因自然災害、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難以及其他的生活確實有困難的居民,憑有效證明減半收取工本費。

6、受理時限

公安機關從公民申請辦證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能超過30天。

7、收費問題

2003年12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3]2322號)規定:

(1)公安機關對申領、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20元,對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40元。

(2)公安機關爲居民辦理臨時身份證時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爲每證10元。

(3)居民申領、換領及丟失補領、損壞補領防僞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仍按照原(計價格[1995]873號)規定執行。

由於我國目前人口流動比較頻繁,故此也已經完善了臨時身份證辦理的法律規定,只要並非是犯罪主體,其在發現自己的身份證丟失之後,是可以到當地的派出所辦理臨時身份證的。該身份證指可以用於購買車票或者是辦理一些證明,其用途把那個沒有真正的身份證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