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一、辦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辦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婚育證明》由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的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發證機關)辦理。申領《婚育證明》,應當填寫《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申請表》,並向發證機關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2、村(居)民委員會或者所在單位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兩張。

已生育子女的,還應當提交由施術單位或者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避孕措施情況證明;計劃外生育的,還應當提交處理執行情況證明;發證機關在接到申請人和有關證明材料後,對於證明材料齊全、有效的,應當即時予以辦理《婚育證明》。

二、哪些情形不給辦理婚育證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證機關應當暫緩辦理或者不予辦理《婚育證明》,並說明理由:

1、申請人未按第四條規定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的;

2、申請人計劃外生育而拒絕執行對其處理決定的;

3、申請人弄虛作假、隱瞞婚育真實情況的。

發證機關應按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部門覈定的標準收取《婚育證明》工本費,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不得收取工本費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三、僞造婚育證明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僞造、出賣或者騙取婚育證明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不按照規定辦理婚育證明,經其現居住地的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通知後,逾期仍拒不補辦或者拒不交驗婚育證明的,由其現居住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的罰款。

綜上所述,我國是人口大國,在大城市中有大量的流動人口打工。在辦理一些事務的時候,可能會用到婚育證明。辦這個證明可以到街道辦的計生部門辦理,帶上自己的身份證當場填寫婚育證明申請表,如果是長期居住,還應該提供居住證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