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明書是我國相關當事人進行婚姻接觸的一類重要的婚姻解除法律檔案證明。對我國婚姻中的雙方有着較爲重要的意義,相關人員應保護好這類法律有效檔案。那離婚證明書範文應該怎樣寫呢,下面小編就這類問題爲你進行相應的解答。
《離婚證明書》是指由人民法院爲離婚案件當事人製作的,證明離婚案件當事人離婚事實的書面證明。不同於法院的判決書和調解書,在此類證明書上,僅載明雙方當事人姓名、身份證號、案號及案件生效日期,隱去了裁判文書的其它內容,有效保護當事人的隱私。
離婚協議書指即解除婚姻關係夫妻雙所簽署、關於財產割、監護與探視、配偶贍養費及撫養費等書面協議離婚協議書必須書面形式由夫妻雙事簽字並經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才具定效力辦理離婚手續所要求內容根據新婚姻登記條例規定辦理離婚手續必須具雙事共同簽署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載明雙事自願離婚意思表示及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致意見
民政局提供離婚協議書範本離婚協議書種重要文書協議都財產孩撫養等重要事情建議另認真待仔細商量並根據情況自行擬定或直接請律師幫忙訂立
一、民政局離婚協議書書寫要求:
書寫符合民政局離婚協議書要注意幾項內容:
1、民政局離婚協議書內容規範:
(1)明確表示雙自願離婚;
(2)協議內容雙自願達;
(3)撫養、財產債務致處理意見
2、民政局離婚協議書形式要求:
(1)使用A4紙張、藍黑墨水筆或者黑色簽字筆書寫或打印;
(2)提交式三份離婚協議書並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
(3)協議內容應清晰辨塗改
3、民政局離婚協議書合效規定:
(1)協議約定內容違家律規;
(2)協議約定內容侵犯第三合權益;
(3)協議約定內容剝奪或者限制合權利
4、民政局離婚協議書存檔要求:
雙事要準備三離婚協議書份交給離婚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民政局存檔份雙事各持份
這類離婚證明應按照我國的相關規定進行詳細的書寫。表明雙方時自願離婚的,對婚後的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和相關的婚姻後續問題進行詳細的書寫,以免日後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對當事人雙方的利益造成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