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證明

安置房證明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爲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資訊,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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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 房產證明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安置房能辦理房產證嗎?

1、安置房是可以辦理房產證的,在這裏我們要清楚什麼是安置房,進而明確房產證的具體。

2、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徵拆遷房屋的農戶。

3、房產證一種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房產屬個人,但五年內不得上市,五年後可辦理房產證;

4、另一種是房產開發公司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與一般商品房沒有區別,可自由上市,可以按照程序辦理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