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抵押需要去房管局辦理嗎?

一、二次抵押需要去房管局辦理嗎?

二次抵押需要去房管局辦理嗎?

二次抵押需要去房管局辦理,若是全部房產抵押的,必須到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註銷抵押後,才能辦理房產二次抵押的抵押登記;若是部分房產抵押的,剩餘房產評估後可以進行二次抵押。記得帶上相關人員身份證、授權書、產權證副本等。

房產抵押是產權所有人以房契作爲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產權仍由產權所有者自行管理,債權人只按期取息,而無使用管理房屋的權利,待借款還清,產權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終結。如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則債權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房屋,並在處分抵押房屋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提供抵押房屋的當事人稱爲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債權人稱爲房屋抵押權人。房屋抵押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爲能力,無民事行爲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人不得設定房屋抵押。

二、房產抵押的範圍是什麼?

1、房產。房產是指抵押人依法取得的享有所有權或經營權的房屋及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作爲不動產,房地是不可分離的,房產必然包括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房產,是最普遍的一種房地產抵押物,大部分的房地產抵押均以房產爲抵押物。

2、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是一種物權性質的權利,它是指民事主體對國家所有或者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土地使用權分爲以下四類:城鎮國有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民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國有農用地使用權、集體農用地使用權。並非所有的土地使用權均可以抵押。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權範圍如下:

(1)依出讓方式和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也就是城鎮國有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可抵押;

(2)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後抵押的荒山、荒溝、荒水、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3)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及其佔用的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

3、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和在建工程投入的資產所組成的綜合財產。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必須是依法可以轉讓的在建工程,因爲只有可以轉讓的在建工程才能透過轉讓實現其價值,從而保證抵押權的實現。

4、已經付清部分或者全部房價的預購的未竣工的商品房。

公民需要對自己的房產進行抵押處理的, 顯然是需要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的,特別是對於是否具備抵押的條件要進行認定,在司法實踐中,應當嚴格按照上述法律規定的情況來進行合法的處理,對於存在違法的程序的還需要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