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創業貸款擔保人的條件是什麼?

一、大學生創業貸款擔保人的條件是什麼?

大學生創業貸款擔保人的條件是什麼?

1、擔保人年齡必須在18-65歲之間,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能提供合法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2、擔保人有貸款行本地戶口或者固定住所。

3、擔保人需要有穩定的工作和固定的收入來源,能提供工作證明和近期銀行流水賬單。

4、擔保人需要有良好的個人信用,無逾期貸款或單籤逾期欠款的個人徵信記錄。

5、具有代爲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6、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爲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7、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聯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覈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覈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二、《民法典》對於擔保的有關規定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爲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爲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三百八十八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百八十九條 擔保物權的擔保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三百九十條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第三百九十一條 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第三百九十二條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對於大學生創業貸款擔保的具體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處理的,特別是不同的創業貸款辦理情況所認定的情況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