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擔保人承諾書應該怎麼寫

一、反擔保人承諾書應該怎麼寫?

反擔保人承諾書應該怎麼寫

反擔保人承諾書

本人 ,系 (單位)職工,工資實行財政撥款,本人願爲 ( 鄉鎮 村) (婦女姓名)提供反擔保,反擔保爲連帶責任擔保,擔保期限爲年,同時承諾履行以下義務:

1、幫助指導貸款人搞好生產經營;

2、督促貸款人按期清息到期償還貸款;

3、當借款人不及時清息,貸款到期後不及時還貸者,反擔保人承諾縣財政部門、擔保中心、銀行均有權從本人工資帳戶中扣起全額工資,用於償還借款人的利息和貸款本金,直至扣清爲止。

本承諾書爲不可撤銷的承諾書,承諾書出具後,經擔保中心在承諾書上籤章後,反擔保承諾書即成立。

反擔保人簽字:

反擔保人簽字:

年 月 日

二、反擔保的成立條件是什麼?

(1)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了擔保。因反擔保依附於擔保而存在。因此,只有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了擔保,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方能成立;

(2)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只有在第三人爲債務人提供保證、抵押或質押擔保時,才能要求債務人向其提供反擔保;

(4)須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擔保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移交佔有的,應當辦理登記或轉交佔有手續。

三、對保證合同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四條 【保證合同內容】保證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被保證的主債權的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保證的方式、範圍和期間等條款。

第六百八十五條 【保證合同形式】保證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

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作出保證,債權人接收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方式】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反擔保人承諾書的寫法不是法律強行規定的,但是反擔保人要清楚有可能會面臨的法律責任,司法實踐中通常都是債務人出具反擔保承諾書,反擔保的前提條件是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了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