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擔保費率計算公式是什麼

一、年擔保費率計算公式是什麼?

年擔保費率計算公式是什麼

年擔保費率計算公式是貸款本息總額÷抵押資產評估價,或者擔保抵押率=貸款本息之和÷抵押物估價×100%

銀行或貸款公司在確定抵押率時,一般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1)貸款風險。貸款人對貸款風險的估計與抵押率成反向變化。風險越大,抵押率通常越低,風險小,抵押率可高些。

(2)借款人信譽。一般情況下,對那些資產實力匱乏、結構不當,信譽較差的借款人,抵押率應低些。反之,抵押率可高些。

(3)抵押物的品種。由於抵押物品種不同,它們的佔管風險和處分風險也不同。按照風險補償原則,抵押那些佔管風險和處分風險都比較大的抵押物,抵押率應當低一些,反之,則可定得高一些;

(4)貸款期限。貸款期限越長,抵押期也越長,在抵押期內承受的風險也越大,因此,抵押率應當低一些。而抵押期較短,風險較小,抵押率可高一些。

二、債務擔保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1)擔保具有從屬性。所謂擔保的從屬性是指擔保從屬於主債,即擔保的成立、變更和終止均依附於主債。如果沒有主債務,擔保不可能發生;如果主合同債權轉移給第三人,擔保權也轉移給第三人,主債務變更的,一經擔保人同意,即對擔保人發生效力;主合同的效力影響擔保的效力。

(2)擔保具有自願性。所謂自願性是指擔保在大多數情況下依據擔保人、債權人、債務人三方的自願合意成立,只有少數情況下依據法律規定而成立。債的關係成立後,擔保是否設立、形式如何、擔保人是否願意提供擔保等,都由擔保人、債權人、債務人平等協商,自願決定,訂立擔保合同。如果擔保人被欺騙、強迫提供擔保,擔保合同無效。

(3)擔保責任的承擔具有或然性。所謂或然性是指擔保合同成立後,擔保人最終是否承擔擔保責任具有不確定性。只有主合同債務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義務時,債權人在擔保有效期內主動請求擔保人履行擔保義務的,擔保人才承擔擔保責任。如果主合同債務人已經履行、正在履行或有不履行的合法抗辯理由,或者債權人不主動行使擔保請求權或不是在擔保期間提出請求權的,擔保人就不負擔保責任。

(4)擔保具有財產權性。所謂財產權性是指擔保權本質上是一種財產權,反映的是財產權關係。擔保的財產權性可分爲物權性和債權性兩種。保證和定金是一種債權,抵押、質押和留置是一種擔保物權,所以,財產性是債權擔保的共性。

(5)擔保具有變價性。所謂變價性是指作爲一種價值權的擔保權,是透過對擔保物的變價受償,而並不要求其實體用意來實現債權。

關於年擔保費率,擔保人直接諮詢銀行或者貸款機構即可,在司法實踐中借款的期限越長,抵押率相對來說就比較低,如果借款人的信譽有問題,抵押率就比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