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保證金需要多長時間,保證金有哪些類型?

一、維持保證金的簡介

維持保證金需要多長時間,保證金有哪些類型?

(一)維持保證金是指維持帳戶的最低保證金,通常相當於初始保證金的75%。在採用維持保證金系統管理的交易所裏,如果你的損失很小,使你的保證金數額雖有所減少,但尚高於維持保證金限額,這樣你就無須追加價格變動保證金,只有你的損失達到使保證金水平低於維持保證金時,你才需要追加價格變動保證金。使帳戶資金等於初始保證金水平,其中所追加資金稱之爲變動保證金。進行期貨交易時,交易者需事先提存一定金額保證金,以供每日清算,維持保證金是交易者戶頭必須維持的最小保證金餘額。

(二)維持保證金通常爲原始保證金的75%比例,當客戶的保證金餘額低於這個額度時,客戶將會接到保證金之催收通知,要求此客戶放入額外之保證金資金以使戶頭餘額回到期初保證金之水準。爲了避免過度虧損而無力履約,當參與者的保證金餘額只剩下原始保證金的75%時,就必須再補足金額至原使保證金的水平,方能證明自己有應付價格波動的能力,否則就必須強迫出場。這種制度類似股票信用交易的保證金追繳,只是條件更加嚴格,如果在24小時之內無法補足,就斷頭出場,不像股票信用交易還有三天的緩衝期。這其實無形之中爲我們設立了一個停損點,當交易出現問題時,纔會出現追繳保證金的情形,這時最好是先退出場外,而非再補繳保證金。

在我國目前開展外匯保證金業務的機構的實際業務中,通常很少直接使用維持保證金這個術語,而大多以所需保證金(N)的一定比例(如:50%或30%×N等)代替維持保證金的意義。所以維持保證金需要的時間應該是在保證金到達一定額度時的時間。

二、保證金類型

1、質量保證金

質量保證金的認定和處理就比較複雜一些。這首先是因爲對於質量保證金這一概念的內涵究竟是什麼在理解上有分歧。質量保證金,因其中有保證二字,使人聯想到擔保法上的保證,因而可能將其解釋爲一種擔保。比如,質量保證金是否就是一種金錢質呢?就擔保的對象來看,擔保法上的擔保針對的是主債務的履行,而不是針對主債務履行的質量。就主合同與擔保的主從關係來看,質量保證金本身就是主合同價款的一部分,如果認定其爲一種擔保,那麼就會出現以主合同價款擔保主合同這樣不合擔保邏輯關係的現象。從構成要件來分析,約定質保金與擔保法規定的擔保種類也無一相符。再者,法定擔保中沒有質保金這一種類。

2、履約保證金的概念與法律規定

所謂合同履約保證金,是指大型招標項目,工程招標,政府採購項目或者拍賣,爲了防止各種不確定性和風險以及考察中標單位有沒有實力完成此採購項目的一種程序,屬於一種特殊的督促中標人履行合同的措施,具有控制合同有效執行與風險防範的功能。招標人在招標檔案中一般規定,中標的投標人需要提交合同履約保證金,它是保證履行合同義務的擔保。依照《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招標檔案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履約保證金制度是《招標投標法》爲確保工程質量和工期所建立的一項法律制度,採購人在招標檔案中也確實可以運用這項制度來保證工程質量和工期。從法律上講,我認爲履約保證金既不同於定金,也不同於預付款,更不同於保證。但是《招標投標法》沒有對實施這項制度的相關條件作出詳細的規定,比如,履約保證金交付的比例,如何監管,由誰監管等等,致使實踐中出現較多的問題。財政部《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投管理辦法》第36條和第37條中,對投標保證金的收取比例進行了明確的規定,但對履約保證金收取與管理沒有任何規定,政府採購中心具體操作的時候也沒有統一標準。

3、什麼是外匯保證金

保證金交易,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就可進行全額交易,不需實際上的本金轉移,合約的了結一般也採用現金差價結算的方式進行,只有在滿期日以實物交割方式履約的合約才需要買方交足貸款。因此,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具有槓桿效應。保證金越低,槓桿效應越大,國際上金融衍生產品種類繁多。活躍的金融創新活動接連不斷地推出新的衍生產品。

透過以上的解答,我們可以知道維持保證金需要多長時間,保證金有哪些類型。所以我在這裏提現大家,在進行交易的時候,當發現保證金帳戶餘額低於維持保證金的時候,記得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補充支付保證金,這樣做也是爲了給自己減少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