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己的名字爲他人貸款會怎麼樣

一、以自己的名字爲他人貸款會怎麼樣

以自己的名字爲他人貸款會怎麼樣

隨着小型市場的經濟膨脹,很多人會進行一些貸款,但難免會碰到一些不易推脫的貸款,有些關係比較親密的人會請求以自己的名字爲他人貸款,這在法律上是沒有明確規定的,算不上屬於違法行爲,但如果是別人在你不知情的情形下,去申請貸款,那麼就是屬於頂名貸款,是一種違法行爲。

1、頂名貸款又叫冒名貸款,是指他人冒用你的名字,這你是不知情的,在此情況下你有一個追認的權利,如果你拒絕追認,銀行是不會放貸的,你還可以要求冒名人承擔侵權責任;

2、用自己的名義爲他人貸款,看您的名字落在哪個位置。如果是作爲銀行的相對人,你就是貸款人,自擔責任;如果你是保證人,那麼在別人不能償還貸款時你將承擔保證責任,不過承擔保證責任後你對貸款人有一個追償權。

二、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在爲他人貸款時,還是需要小心行事,因爲意外發生的話,這筆貸款就需要你來償還,在爲他人貸款時,最好還是有一些協議,這樣也是爲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但小編建議,以自己的名義爲他人貸款實屬一種不妥的方式,畢竟當今社會信用是越來越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