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債務歸男方這麼離後女方需還債嗎?

離婚債務歸男方這麼離後女方需還債嗎?

結婚後,會有很多發現互相併不合適從而離婚的夫妻。離婚後,將面臨許多財產歸屬問題還有孩子的撫養權問題。而我們今天要談的是債務問題,若是男方在婚內欠下債務,那麼離婚協議書中規定離婚債務歸男方這麼離後,女方還需要還債嗎?一起隨小編來看看吧。

離婚協議書上說明了一切債務歸男方,離婚後女方要不要負責償還債務?

針對婚後的共同債務而言,這只是夫妻之間對債務的約定,不能對抗債權人。

1、通知債權人並經債權人同意,債權人明確表示你們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債務由男方獨自償還的,可以由男方自己償還; 

2、未通知債權人或通知債權人後未取得債權人同意的,該筆債務還是你倆償還; 

3、你有充分的證據證明所有債務是男方婚前(結婚證上的登記時間以前)的債務或未用於家庭支出,比如賭博之類。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予以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7、夫妻爲共同生活或爲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爲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因此,如果屬於第17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不能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否則,夫妻爲共同生活或爲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以上便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資料。由此可知,只要進過法院認證,離婚協議書中明確寫着婚後債務歸男方,那麼女方是無需爲男方償還債務的。因此,小編提醒各位女性,在籤離婚協議書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其中的各項條例,以免將來發生不必要的的問題。若您對離婚債務歸男方這麼離還有問題,歡迎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