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與借貸夫妻債務

詐騙與借貸夫妻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2001年4月28日,修改後的《婚姻法》雖然對此作出了明文規定,但是由於過於原則和概括,在實踐中難以準確地把握和適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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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與詐騙有哪些不同


(一)什麼是詐騙?

民間借貸屬於一種民事法律關係,應該由民事法律調整,不產生刑事責任。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欺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產所有權,犯罪對象是各種類型的公私財物。

(二)民間借貸與詐騙的區別

民間借貸與詐騙的不同在於獲取的款項是否存在“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是指行爲人意圖使用非法手段對他人所有的財物行使事實上的佔有、使用、收益或處分權,從而侵犯他人對某一特定財物的所有權的正常行使。區分合法的民間借貸和詐騙行爲要注意以下幾點:

1、注意借款人與出借人在借貸時的相互關係。一般民間借貸關係多發生在相互瞭解、相互往來的親友之間,借貸關係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之上。而詐騙則往往發生在雙方當事人相識不久,採取欺騙的手段騙取對方的信任。

2、注意借款原因。合法的民間借貸中,一般是由於借款人確實遇到了困難,一時無力解決,才向他人借貸。而以借貸爲名實行詐騙的,則往往是編造虛假的困難事實,或以高利息等利益爲誘惑,騙取他人同情或信任。

3、注意借款人是否願意歸還。合法的民間借貸,借用人並不否認借貸關係,並表示設法歸還。即使不能按期歸還,往往是因爲遇到了不以其意志爲轉移的客觀困難。而以借貸爲名詐騙財物,則往往表現爲攜款潛逃,或是大肆揮霍或賭博,根本不想到歸還。

在這裏提醒大家,非法集資以及詐騙行爲手段花樣翻新,種類繁多,對象相當廣泛,一旦遭遇非法集資和詐騙往往都會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因此,出借人一定要注意區別民間借貸和非法集資以及詐騙的不同,準確的判斷借貸行爲是不是合法,或者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避免自己上當受騙,遭受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