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認定共同夫妻債務

一、怎麼認定共同夫妻債務

怎麼認定共同夫妻債務

夫妻債務分爲夫妻共同債務與夫妻個人債務。夫妻共同債務包括夫妻爲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爲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爲履行法定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共同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等。

(一)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大致分爲以下幾類

1、夫妻爲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購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負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的債務;爲支付一方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

2、夫妻一方或雙方爲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3、履行法定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4、爲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5、爲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所負的債務。

6、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7、夫妻協議約定爲共同債務的債務。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內容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時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指出,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

2、因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3、夫妻一方或雙方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

4、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5、因贍養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6、其他應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不足償還的,從夫妻個人所得財產償還。

二、其他應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一)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各自接受父母分家析產的財產,確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因此而繼承分得的債務,應爲夫妻共同債務;

(二)夫妻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同時因繼承分得的債務也應爲夫妻共同債務;

(三)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如果生產經營的收益用於家庭共同生活或另一方也分享,由此而產生的債務爲夫妻共同債務;

(四)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第三人不知道該約定的,所欠第三人債務應屬夫妻共同債務。

尤其是在夫妻離婚的時候。因爲按照法律中的規定,要是離婚夫妻沒有對共同債務進行處理的話,那麼此時是不允許解除婚姻關係的。當然,若在這方面產生了糾紛的話,也是可以委託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進行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