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不知情債務是不是共同債務?

一、夫妻不知情債務是不是共同債務?

夫妻不知情債務是不是共同債務?

夫妻不知情債務不一定是共同債務。實踐中並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債務的存在而承擔責任,而是看該筆債務是否屬於共同債務,包括是否爲了共同生活或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是否爲履行法定義務所負債。如果認定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即使一方不知情,那麼也是要承擔責任的,也就是具有歸還的義務。但要是認定爲夫妻個人債務的,那麼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時都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

1、夫妻共同債務認定的判斷標準:

(1)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舉債之合意,則不論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

(2)是否爲夫妻共享,該債務均應視爲共同債務。主要表現爲是否爲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夫妻是否分享債務所帶來的利益。儘管夫妻事先或事後均沒有共同舉債的合意,但該債務發生後,夫妻雙方共同分享了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則同樣應視其爲共同債務。

2、參照上述判斷標準,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可以大致分爲如下幾類:

(1)夫妻爲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購置共同生話用品所負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債務;

(2)爲支付一方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

(3)夫妻一方或雙方爲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履行法定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4)爲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夫妻從事正當的文化、教育、娛樂活動,從事體育活動等所負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5)爲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6)夫妻共同從事生產、投資經營,也包括夫妻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利益歸家庭共享的情形。

(7)夫妻協議約定爲共同債務的債務。夫妻協商確定共同負擔的債務,即使該債務帶來的利益並非婚姻共享,也應納入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之間本身應該對財產有平等的權利去使用和支配的,但是有些夫妻各自卻會對彼此隱瞞而產生了很多另一方不知曉的債務,此時如果二人離婚發現這些債務時就需要結合實際對方是否承認的情形來判定需不需要二人一起償還,但是司法中一般是不被認作是夫妻共同債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