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假離婚隱瞞外債怎麼辦?

透過假離婚隱瞞外債怎麼辦?

一、假離婚隱瞞外債怎麼辦?

對於透過行政程序協議離婚的借夫妻假離婚逃避債務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可以逕行對其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依法採取查封、扣押等強制執行措施。對於爲逃避債務夫妻雙方在離婚登記機關協議離婚,將夫妻共同財產轉移給無債務的一方,人民法院可否對其轉移的財產採取強制執行措施的問題。對於執行借夫妻假離婚逃避債務的案件,執行人員應採取強制與教育相結合的方法。執行人員首先應做被執行人的思想工作,向被執行人宣傳法律,指出法院認定其爲假離婚的事實依據,以及借假離婚逃避債務的法律後果。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是什麼?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爲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夫妻爲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爲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爲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8、爲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9、夫妻協議約定爲共同債務的債務;

三、離婚一方轉移資產怎麼辦?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 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在發現後2年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綜上所述,現在有些家庭對外負債較大,一時償還不上的的夫妻動起歪腦筋,透過假離婚逃避外債。這種情況下,作爲債權人可以將任何一方列爲被告,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凍結資產,來追償債務。離婚一方不能舉證債務是個人的,就必須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