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債務分割2019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新婚姻法債務分割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