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間的債務能做公證嗎?

一、夫妻間的債務能做公證嗎?

夫妻間的債務能做公證嗎?

夫妻間的債務能做公證,具體申請做公證,需要當事人自己攜帶身份證件和結婚證件以及夫妻債務證明的材料向當地的公證機構提出進行公證的申請。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雙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履行法定撫養義務所負的債務,包括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爲解決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醫等活動以及履行法定義務和共同生產、經營中所負的債務。

具體來說,下列債務一般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

(1)夫妻爲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購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負的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房屋所負的債務,爲支付一方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

(2)夫妻一方或雙方爲履行法定撫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二、共同債務的特徵是什麼?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係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係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爲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爲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透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爲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爲個人財產的除外。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

5、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現實生活當中,大家對於公證機構的瞭解並不是特別多,認爲公證機構辦理的事項是比較單一的,僅僅是對於遺囑繼承方面問題作出公證,但實際上關於夫妻共同債務也可以做出公證,需要夫妻共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