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詐騙夫妻另一方需償還嗎

要看債務是否用於共同生活,如果是一方債務則不需要共同承擔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爲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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