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欠債離婚是要共同承擔嗎

老公欠下的債務,是否需要共同承擔,要看債務是不是屬於共同債務,如果是共同債務的,另一方有責任償還。夫妻一方欠債另一方也是需要償還的,關鍵還是要看一方所欠的這筆債務是否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的,如果確認是共同債務,那雙方兩個人都是有義務償還的。但如果是當事人在瞞着配偶的情況下所欠的非法債務,或者借錢用於經營但經營所得並未用於家庭生活的,另一方也無需償還。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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