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結婚前家裏的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一、夫妻結婚前家裏的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結婚前家裏的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結婚前家裏的債務是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婚前一人所負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婚前所欠個人,是其與人之間因特定法律事實而形成的一種債權債務關係,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產生之前與債權人這種特定主體之間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根據債權相對性的原理,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而不能在債務人結婚後向其配偶主張權利。

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債務與婚後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關係,且婚前所欠債務中的資金、財物已轉化爲婚後夫妻共同財產或已成爲婚後夫妻共同的物質生活條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即轉化爲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但債權人對此應當承擔舉證責任。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總之,判斷一方婚前債務與婚後共同生活的因果聯繫,應當結合債務人舉債的目的、用途以及婚後共同生活的需要等諸多因素綜合判斷。

二、婚前個人債務如何清償

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債務轉化爲夫妻共同債務後,債務人的配偶只在其實際接受財產或受益的範圍內承擔清償責任。那麼如何掌握債務人婚前所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證明標準?在司法實踐中,婚前個人債務向婚後共同債務的轉化有多種類型,例如:一方婚前按揭貸款買房,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轉化爲婚後共同債務;一方婚前舉債購置大量結婚用品,婚後爲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時,可以轉化爲婚後共同債務;一方婚前借款裝修房屋,該房屋供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等等。

離婚的時候,大多數的人希望能夠分得更多的財產。但實際上我們國家不僅僅是在財產方面需要做出約定,夫妻雙方當事人也是需要對於夫妻共同債務作出明確的說明的,你比如說如何來進行承擔一人一半承擔或者是按照比例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