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討債務無借條的情況

如何追討債務無借條,其實大家是想問,如何追討沒有寫借條的到期不還債務?在中國,同學之間、朋友之間、親戚之間借款,通常因爲人情世故的原因是不會寫借條的,有些人會在債務期滿就償還債務,有責則會不認賬。那麼我們改去如何追回這些債務?下面本站小編爲你解答。

如何追討債務無借條的情況

一、沒有借條的債務該如何追償?

對於債務人到對債務到期,在債權人的要求之下仍然不償還到期債務,而債權人又沒有借條的情況之下,債權人想要追回到期債務,可以採取以下方式。

1、沒有借條,如果有證人能證明債務人在何時何地借債權人債務多少。只要證人是與債權、債務人沒有利害關係的第三人,證人的證言是能夠被法院採信,作爲證據的。

2、沒有借條還可以在吹還債務時,對自己與債務人的談話進行錄音,如果債務人在談話中承認自己有借款行爲且沒有償還,只要債務人不是在債權人用非法手段逼迫的情況下,自願說出的,那麼這樣的錄音也是可以作爲證據,證明債權人擁有債權。

3、還有一種就是讓債權人自願寫下欠條,當然這樣的情況很少,因爲它本身就不想還債。

二、我國對於債務糾紛的解決途徑的規定

債務糾紛的解決方式很多,如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但是債務糾紛中一些債權人常常爲了不傷和氣,協商階段的時間拖得太長,從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機。那麼如何保護債務糾紛中的債權呢?

申請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徑之一。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89條: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1、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2、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3、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債權人命令債務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15日內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強制執行。

可見,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處就是時間短、見效快。當然若債務方在法定時間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書面異議,則必須透過訴訟程序處理。這就可以很好的保護債務糾紛中的債權。

三、我國對證據的規定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 對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進行質證時,當事人有權要求出示證據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外:

1、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確有困難並經人民法院准許出示複製件或者複製品的;

2、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證據證明覆製件、複製品與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第六十九條 下列證據不能單獨作爲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1、未成年人所作的與其年齡和智力狀況不相當的證言;

2、與一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關係的證人出具的證言;

3、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

4、無法與原件、原物覈對的複印件、複製品;

5、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

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進行追債一定要注意,證人證言的證人必須出庭證明,否則是不會作爲證據採信的,當然證人有特殊情況的確不能出庭的情況除外。證人一定要是民事行爲能力人。而錄音等證據需要沒有疑點。如果大家還有什麼不明白可以諮詢我們本站平臺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