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債務債權

什麼是債務債權?債權債務是相輔相成的,它們不能單獨存在,甲擁有債權,與乙產生交易行爲,則構成債務關係。有關債務債權的詳細內容,請大家閱讀下文了解!

什麼是債務債權


什麼是債務債權

債權

和物權不同的是,債權是一種典型的相對權,只在債權人和債務人間發生效力,原則上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債之關係不能對抗第三人。

債發生的原因在民法債編中主要可分爲契約、無因管理、不當得利和侵權行爲;債的消滅原因則有清償、提存、抵銷、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體之間關於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合同是引起債權債務關係發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據。

(2)侵權行爲。侵權行爲可分爲一般侵權行爲和特殊侵權行爲。在一般侵權行爲中,當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過錯而給他人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失時,才負賠償的責任,如果沒有過錯,就不需負賠償責任。而在特殊侵權行爲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損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過錯,你仍要負賠償責任。

(3)不當得利。不當得利是指既沒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沒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當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損失的行爲。在不當得利的情況下,不當得利人負有返還的義務。因而,這是一種債權債務關係

(4)無因管理。無因管理的含義是指,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義務,爲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和服務的。無因管理行爲一經發生,便會在管理人和其事務被管理人之間產生債權債務關係,其事務被管理者負有賠償管理者在管理過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及直接損失的義務。

貨款;加工款;租金;交貨;貨物運輸;技術服務。

對於前三種:貸款、加工款、租金,我們可歸之爲金錢債權,因爲它們都是直接以貨幣爲內容的。對於後三種,我們可稱之爲非金錢債權,它們不直接以金錢爲內容,而是直接表現爲一種行爲、一種物或者智力成果。

金錢債權,是我們最常見的債權,也是最重要的債權。

從會計意義看,債權是指單位未來收取款項的權利,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和應收補貼款告等。

債務

從會計意義看,債務是指由過去交易、事項形成的,由單位承擔並預期會計導致經濟利益流出單位的現時義務,包括各種借款、應付及預收款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