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款糾紛訴訟的程序是怎樣的
債務人不履行還款義務而引發了欠款糾紛的,債權人要想提起欠款糾紛訴訟,大概的程序如下:
1、寫好起訴書;起訴書是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定的訴訟程序,代表國家向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提起公訴的法律文書。因爲它是以公訴人的身份提出的,所以也叫公訴書。起訴書爲打印檔案。除首位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犯罪事實和證據”一般是起訴書的主體。
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並交訴訟費;訴訟費是指當事人爲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程序應當繳納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1)案件受理費;
(2)申請費;
(3)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後就會開庭審理;
4、法院判決;
5、執行判決。
民事案件審理時間: 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6個月內審結。
二、如何在欠款糾紛中提供證據?
在欠款糾紛中,債權方應提供以下證據:
1、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當事人爲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當事人爲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係發生後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2、證明買賣關係存在的證據《購銷合同》、《供貨協議》;訂(定)貨單;
證明口頭協議成立和生效的證據,如證人證言、實際履行憑證。
3、證明協議履行情況的證據
交、收貨憑證:交貨單、送貨單、提貨單、收貨單、入庫單、運單;
證明尚欠貨款的憑證:結算清單、欠條、還款計劃、還款承諾書,其它能證明欠貨款事實的信函等。
收貨方提出質量異議的證據:信函、證人證言、有關單位的證明、檢驗報告書、客戶投訴、退貨及索償的證據。
在發生欠款糾紛後,作爲債權人,如果您決定透過訴訟也就是打官司的方式來解決欠款糾紛,追討欠款,那麼您就要收集齊全相關的證據資料,以證明您的訴訟事實和理由。只有在證據充足的情況下,法院纔會支援您的訴訟請求,您才能勝訴,否則您很可能輸了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