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個人的利率是多少?

一、短期借款個人的利率是多少?

短期借款個人的利率是多少?

1、短期貸款

六個月以內(含六個月) 5.85

六個月至一年(含一年) 6.31

2、中長期貸款

一至三年(含三年) 6.40

三至五年(含五年) 6.65

五年以上 6.80

二、短期借款的種類

工商企業的短期借款主要有:經營週轉借款、臨時借款、結算借款、票據貼現借款、賣方信貸、預購定金借款和專項儲備借款等。

(1)經營週轉借款:亦稱生產週轉借款或商品週轉借款。企業因流動資金不能滿足正常生產經營需要,而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取得的借款。辦理該項借款時,企業應按有關規定向銀行提出年度、季度借款計劃,經銀行覈定後,在借款計劃中根據借款借據辦理借款。

(2)臨時借款:企業因季節性和臨時性客觀原因,正常週轉的資金不能滿足需要,超過生產週轉或商品週轉款額劃入的短期借款。臨時借款實行“逐筆核貸”的辦法,借款期限一般爲3至6個月,按規定用途使用,並按覈算期限歸還。

(3)結算借款:在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辦理銷售貨款結算的情況下,企業爲解決商品發出後至收到託收貨款前所需要的在途資金而借入的款項。企業在發貨後的規定期間(一般爲3天,特殊情況最長不超過7天)內向銀行託收的,可申請託收承付結算借款。借款金額通常按託收金額和商定的折扣率進行計算,大致相當於發出商品銷售成本加代墊運雜費。企業的貨款收回後,銀行將自行扣回其借款。

(4)票據貼現借款:持有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的, 發生經營週轉困難時,申請票據貼現的借款,期限一般不超過3個月。如現借款額一般是票據的票面金額扣除貼現息後的金額,貼現借款的利息即爲票據貼現息,由銀行辦理貼現時先進扣除。

(5)賣方信貸:產品列入國家計劃,質量在全國處於領先地位的企業,經批准採取分期收款銷售引起生產經營資金不足而向銀行申請取得的借款。這種借款應按貨款收回的進度分次歸還,期限一般爲1至2年。

(6)預購定金借款:商業企業爲收購農副產品發放預購定金而向銀行借入的款項。這種借款按國家規定的品種和批准的計劃標發放,實行專戶管理,借款期限最多不超過1年。

(7)專項儲備借款:商業批發企業國家批准儲備商品而向銀行借入的款項。這種借款必須實行專款專用,借款期限根據批准的儲備期確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爲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爲沒有利息。

個人短期借款的相關情況在法律上是有明確的規定的,具體情況下應當結合實際情況來處理,但不同的借款方式所產生的利息也是不同的,所以在辦理借款義務時,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和認定,避免出現借款矛盾或者糾紛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