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別人借款怎麼能證明

可以透過收集相關證人證言、轉賬記錄、聊天截圖、借條等證據材料來證明借款事實。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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