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放高利貸犯法嗎 有哪些相關規定

一、個人放高利貸犯法嗎

個人放高利貸犯法嗎 有哪些相關規定

個人放高利貸嚴重的可能會涉及高利轉貸罪。高利轉貸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以轉貸牟利爲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行爲。本罪的主體爲特殊主體,即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覈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等借款人。

我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以轉貸牟利爲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自然人犯本條所定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2、單位犯本條所定之罪,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對於高利轉貸罪的追訴標準,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規定,以轉貸牟利爲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高利轉貸,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2、單位高利轉貸,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高利轉貸,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高利轉貸的。

二、高利貸的相關規定

根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爲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爲沒有利息。

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有關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因此,民間借貸中個人放高利貸的本金受到保護,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24%的利息同樣受到法律保護,而超出36%則不受法律保護。

對於個人放高利貸犯法嗎這個問題,在高利貸超出相關規定限額時是犯法的,高利貸經常會因借款不能按時歸還而引發的糾紛和案件,嚴重影響社會的穩定。小編認爲在我們需要資金的時候,最好還是要透過合法的途徑獲取,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