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中常見的陷阱有哪些下

借條是債權人能夠實現自己債權的一種保證,是借款人出具的借款證明,必須引起借貸雙方的重視,否則一旦遭遇借條陷阱將可能會遭受損失。那麼借條中常見的陷阱有哪些呢?本文將爲大家介紹借條中的一些常見陷阱,請閱讀了解並防範。

借條中常見的陷阱有哪些下

五、財物不分

案例:鄭某給錢某代銷芝麻油,在出具借據時,鄭某寫道:“今欠錢某芝麻油毛重800元。”這種偷“斤”換元的做法,使價值相差10倍有餘。

六、自書借條

案例:丁某向周某借款20000元,周某自己將借條寫好,丁某看借款金額無誤,遂在借條上籤了名字。後周某持丁某所簽名欠條起訴丁某歸還借款120000元。丁某欲辯無言。後查明,周某在20000前面留了適當空隙,在丁某簽名後便在後加了“1”。

七、兩用借條

案例:劉某向陳某借款18000元。出具借據一張:“借到現金18000元,劉某”。後劉某歸還該款,陳某以借據丟失爲由,爲劉某出具收條一份。後第三人許某持劉某借條起訴要求償還18000元。

八、借條不寫息

案例:李某與孫某商量借款10000元,約定利息爲年息2%。在出具借據時李某寫到:今借到孫某現金10000元。孫某考慮雙方都是熟人,也沒有堅持要求把利息寫到借據上。後孫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條起訴要求還本付息,人民法院審理後以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爲不支付利息”的規定,駁回了孫某關於利息的訴訟請求。